關于市市場監管局關于開展2019年商事主體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及上級市場監管部門部署,我局于2019年下半年組織開展商事主體(包含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公示信息抽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時間
2019年下半年。
二、抽查對象
在全市已注冊登記的商事主體范圍內,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隨機抽選檢查對象。
三、抽查內容
。ㄒ唬┠甓葓蟾嫘畔⒐厩闆r。檢查企業、個體工商戶2018年度年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年度報告中的社保、海關事項以及企業選擇共享填報的資產狀況信息不作為抽查內容。
。ǘ┢髽I即時信息公示情況。檢查企業公示即時信息的及時性、真實性、準確性。
。ㄈ┐頇C構提交的年度報告。檢查代表機構提交的2018年度年報的真實性、準確性。
四、檢查方式
各轄區監管單位委托專業機構對抽查對象公示信息實施審查,或由監管人員直接對抽查對象公示信息實施檢查。
。ㄒ唬┪袑I機構實施審查
專業機構依委托向抽查對象獲取公示信息審查所需的章程、財務報表等相關材料,獨立、客觀、公正地對抽查對象公示信息進行審查,形成《專項審計復核報告》并移交轄區監管單位。監管人員根據專業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復核報告》,結合相關檢查情況,填寫檢查記錄表,形成檢查結果。
。ǘ┍O管人員直接實施檢查
監管人員向抽查對象獲取檢查所需材料,直接對其公示信息實施檢查,填寫檢查記錄表,形成檢查結果。
五、商事主體配合檢查的義務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五條、《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第十條,市場監管部門對企業公示的信息依法開展抽查或者根據舉報進行核查,企業應當配合,接受詢問調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相關材料。
依據《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企業年度報告實施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不予配合情節嚴重:1.拒絕監管人員或其委托的專業機構進入被檢查場所的;2.拒絕向監管人員或其委托的專業機構提供相關材料的;3.不如實提供情況或相關材料的;4.其他阻擾、妨礙檢查工作的行為,致使檢查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企業不予配合情節嚴重的,市場監管部門將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六、相關事項說明
。ㄒ唬┍O管人員、專業機構工作人員實施檢查時,應主動出示執法證件、工作證件(或身份證件)。商事主體對未出示相關證件、身份不明的來訪人員,應審慎對待,謹防不法分子以欺詐手段獲取商事主體內部信息。
。ǘ┥淌轮黧w可通過微信軟件關注“深圳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點擊“信息公開”、“抽查名單結果查詢”,查詢是否被抽選為2019年公示信息抽查對象,并了解實施檢查的監管單位信息。
。ㄈ┍O管單位對抽查對象公示信息實施檢查后,檢查結果將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http://www.gsxt.gov.cn)向社會公示。
。ㄋ模┥淌轮黧w對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進行咨詢或申訴,可撥打熱線電話12315。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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